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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小说介绍
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_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

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

宇宙第一红

小说主角: 时瑾 沈随风 陈山 时天城 单兵 顾青 苗苗 赵柯 王钊 时跃

相关标签: 男生 腐女 妈妈 屁股 弟弟 体检 孩子 了了了 张扬 国军

最后更新:2023/7/11 0:00:00

最新章节: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最新章节 第95章 2023-07-11

小说简介:时瑾出身于义务孤儿院,却是帝国军校最惹人眼的治愈系医疗兵。像是一支带刺的玫瑰,野蛮生长,张扬恣意。直到一次意外体检,时瑾才知道自己是时家的真少爷。他以为自己从此有了家,满含期待的上了门,却发现时家更在意那个假的孩子。他被时家所有人排斥。“你不要凶时跃,他胆子小,不像你。”“时跃在时家生活这…

内容摘要:《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星际]》作者:宇宙第一红文案:时瑾出身于义务孤儿院,却是帝国军校最惹人眼的治愈系医疗兵。像是一支带刺的玫瑰,野蛮生长,张扬恣意。直到一次意外体检,时瑾才知道自己是时家的真少爷。他以为自己从此有了家,满含期待的上了门,却发现时家更在意那个假的孩子。他被时家所有人排斥。“你不要凶时跃,他胆子小,不像你。”“时跃在时家生活这么多年,早就是我亲弟弟了。”“不要碰时跃的东西。”甚至时瑾临死前,二哥都不肯回头救他,只有学校里的疯gǒu送了他一程。重活一世,时瑾决定不争了。他拍拍屁股,收好东西,去找他的疯gǒu报恩去了。听闻时瑾走后,家中亲人反应不一。xìng格冷漠的大哥蹙眉:“时瑾又在闹什么?”偏心焦躁的妈妈冷哼:“别管他!我看他还能走到哪!”嫌弃时瑾的二哥嗤笑:“又变着花样跟时跃争呗。”就连时瑾喜欢的男生也只是点了点头,随意回道:“吃到苦头后,他就自己回来了。”只是他们等啊等,等啊等,却发现时瑾不仅没有灰溜溜的回来,反而一路高歌,骑在了他们所有人的脑袋上。外软内硬做事利落受战斗狂人忠quǎn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重生爽文校园搜索关键字:主角:时瑾,封咎配角:下一本:《草包美人》其它:下一本:《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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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这个是当时我最喜欢的军文了,我看的第一本现代军文了,写雇佣兵的,写出了什么是兄弟情。个人觉得值得一看。
匿名书友
当一名普通大学生意外成为一个现代战争秃鹫,艰辛与挣扎、战场上血火的洗礼,让他更坚强、更勇敢、更懂得生命的意义。战争、生命、情感,友情、兄弟情、亲情、爱情、生时的绚烂、壮烈的死亡…他们虽然是杀人不眨眼的雇佣兵,却有着最真的感情,最纯粹的精神。我欣赏着屠夫的冷血、喜欢着狼人的狂野、佩服着刑天的意志、感受着队长的宽容…战争后遗症的痛苦、精神崩溃的“血勇士”、灭绝人性的刑讯、毒瘾发作的疯狂…大跨度的场景、曲折的情节、性格鲜明的人物、丰富的军事知识…当你真正走进故事,你会喜欢或羡慕这群人,更会知道什么是男人——来自书友
一本老书,就像书友所说的那样,在当时那个年代,也算是引领风潮的好书了。
匿名书友
刻画了一群悍不畏死的雇佣兵,赞美了当今社会中最缺少的兄弟情谊。
匿名书友
狼行千里吃肉,为了吃肉,狼很狼性。本书是佣兵文,算是军文。军史不分家,历史不打仗不叫历史
匿名书友
一转眼就是十一年了!!当初在新华书店买的实体书,印象最深的就是封面上的那句十年磨一剑,刺血归来!转眼过去这么久了,这本书的每一个剧情依旧在我脑海徘徊,狼群之后无佣兵啊
匿名书友
神书一本。
佣兵类军文众多,《狼群》一出众文失色,后来者从未超越。
各种人物性格作风刻画棱角鲜明,一股军文的气息扑面而来。故事中的袍泽情谊,感情故事,乃至信仰的坚持让人潸然泪下(比看电影还爽)。
佣兵的生活,中G人的底线,各种武器用品,人种信仰情操,战术配合,战斗场面无一不细节深刻面面俱到。作者把控可谓松紧合宜正符合军文特点。
合理深刻的开头和结尾,首尾呼应。网文能写好结尾的少之又少。
“这是你父亲的笔记”“队长我来看你了,我是扳机”“我们给你起了个绰号食尸鬼”“女人的后背纹了堕落炽天使”
本书在中国拍片绝无可能。
匿名书友
雇佣兵题材里不可错过的一部。起码个人感觉之后再看同类的小说都有些沧海难为水。要概括优点的话,故事讲得生动,气氛烘托感染力强。而且门槛不高,主角是外行误入雇佣兵行业,从懵懂开始逐渐了解的过程也很有助于读者融入其中。除去连个别错别字都能刺激到的人外,应该都能获得不错的阅读乐趣。
匿名书友
仙草,结局赞。当年看的第一篇网络小说。从此走上了看小说这条不归路啊。
匿名书友
【看完】当时很喜欢,感觉行文很直接干脆
匿名书友
情怀分
匿名书友
评分7.8
这本书是我借的第二本实体网络小说,而且还是在04 05年前后。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是在江苏一个地级市市图书馆借的,而且第一本借的小说是烟雨江南的《亵渎》。当年看《狼群》有种惊为天人的感觉,因为雇佣兵世界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虽然现在十多年以后回看有一些设定不合理不成熟的地方,但瑕不掩瑜,我始终记得在开篇超市逃跑,子弹在墙上崩出的水泥块弹在后背森森发疼的那种真实感。这也是我喜欢末日文的原因,这样的生死瞬间可以刺激肾上腺素的产生,让人觉得自己是真实活着,一扫日常昏沉平乏的无味生活。
匿名书友
第一人称作品,主角流落到一个类似于中世纪的异界,加入了一个叫哥顿的势力,全文无超凡武力,也无超时代科技。
这本书的优点很多,但最能打动我的就是他把人物写活了。隔了这么久,我忘记了主角如何发展势力,如何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攀科技,如何征战沙场,但我还记得主角的女儿在吃饭时爬到桌子底下用叉子戳爸爸的腿,还记得为了求婚主角去爬悬崖采雪绒花偶遇相同目的的他国骑士,还记得那个略坑的结局(不剧透)。
文笔细腻流畅,感情丰富,细节翔实,栩栩如生。刨除掉回忆加成,这书我给4星。by:@地球OL诶
匿名书友
看了开头二十章,败退在对伯爵和“大小狐狸”的狗腿跪舔上,非要说这是“贵在真实”的话,只能说对这种屌丝心理的“贵在真实”欣赏不了,直接跳到了最后一章,结果大结局挂了,被一个被自己强奸的侍女一枪撂倒,更狗血的是对方怀孕了,主角挂了还为对方开脱,只能说文青是种病,跟文青作者实在对不上眼。而且,作者的文字实在太白,文笔实在不咋地……
匿名书友
作者将中世纪的大帝事迹融合到了主角身上,男主角开始自己在书房里面手书“布种天下“四个大字,可以看出这是一本后宫向的小说,我的粮草
匿名书友
第一人称小说,主角穿越后和传教士学习当地语言,这点写的很真实,主角对欧洲军事的改革主要是在于军制上,没有一穿越就攀科技。主角的伟大理想就是布种天下,让欧洲国王都让自己儿子当,成为欧洲祖父。作者对家庭情感描写的很细腻,感觉他适合写言情剧。作者对欧洲军事历史的了解很深,把欧洲贵族与平民间的差距写出来了。作者对威尼斯非常推崇,在书里多次卖威尼斯的私货,这书结局略坑
匿名书友
西方历史争霸文写得比较成功的作品,好这一口的应该都知道这本书。争霸文三要素种田、泡妞、争霸都写得比较到位,有血有肉,有胸有臀,值得一读。
匿名书友
全篇的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文字太白,败退。
匿名书友
里面的国家名取得颇有趣于中世纪国家相互对应,从背景中我们可以知道主角位于一个类似条顿骑士团或者神圣罗马帝国的地方。作者文笔尚过得去,里面的的大小狐狸惹人喜爱,在一些地方作者颇为能搔读者的心。不过在后期夹杂了奇幻因素进来,这让人很是无可奈何,有趣的是主角最后被刺杀了。这算不算烂尾呢?
个人评价:粮草-
匿名书友
中世纪的故事不错,坑的是结局
匿名书友
评论说主角死了,这是毒么,也说不准,毕竟大结局才死,但是我这种玻璃心的实在是不想给自己添堵